二問吳湞局長 申報無果你欠公眾一個解釋
吳湞局長,面對人大代表的質疑和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,藥監(jiān)局都做了些什么?如果你還知道你自己的職責,那么請你再看看人大代表的藥監(jiān)局的舉報,依生生物申報的6批次25亞批狂犬疫苗在5年沒有獲批的原因,吳湞局長能給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嗎?
據人大代表的舉報稱,2008年5月6日至2008年8月21日遼寧依生生物制藥有限公司向中檢院送檢25亞批253431人份狂犬疫苗,至今既未收到中檢院的《生物制品批簽發(fā)合格證》,也未收到《生物制品批簽發(fā)不合格通知書》。
而根據《生物制品批簽發(fā)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應當在55日內完成批簽發(fā)工作,至今已5年多了中檢院并未做出任何審批結果,狂犬疫苗已失效,造成損失3300萬元。吳湞局長,請問這種因拖延而導致企業(yè)的巨大損失,是要用“道德”的尺子來衡量的呢?還是您在嚴格執(zhí)法?
吳湞局長,如果你還對你的工作負點責任,請看看主管批簽發(fā)的沈琦給企業(yè)的回答是不是有些不“道德”,你覺得這些回答能站住腳嗎?當企業(yè)的負責人問道這 6批25亞批的批簽發(fā)問題,沈琦竟然這樣告訴企業(yè)負責人:我給你說吧,都不合格,DNA全部超量,你6批當中,“一批效價不合格,5批DNA不合格,全部 都不合格。
那么請問沈琦,當時你依據的是哪個標準檢測的DNA?吳湞局長,如果企業(yè)報的6批都不合格,那么你們?yōu)槭裁礇]有依據你們所謂的“道德”監(jiān)管對企業(yè)提出 整改意見?6批100%不合格,和120批中的3批不合格哪個比例更高,相信你們比我算的明白吧?而依據《規(guī)定》,如果我那6批不合格,是不是你也應該給 我下個不合格通知書?是不是也應該給我們一個以“文件”形式的答復?就這樣讓企業(yè)眼巴巴的看著幾千萬的疫苗在沒有任何結論的情況下過期、失效、銷毀,吳湞 局長不覺得藥監(jiān)局也應該承擔這個責任呢?
而說道所謂的DNA超標,那么同期申報的另一家外資企業(yè)的狂犬疫苗DNA就合格嗎?同一時期的申報厚此薄彼,這難道不是選擇性執(zhí)法嗎?如果說藥監(jiān)局是 因為提前兩年就預估到了DNA超標有風險,那么對于另一家企業(yè)產品的放行是不是“草菅人命”?是不是對人民的生命健康不負責任呢?沈琦同志把09年的規(guī)定 挪到08年的產品中執(zhí)行,
難道是她有穿越的“先見之明”?還是另有所圖,我們不得而知。 吳湞局長,面對媒體的質疑,你們給出避重就輕的回答也就算了,可悲的是,作為國家行政部門,竟然被質疑通過某些手段來屏蔽對你們不利的新聞,封微博、刪新 聞,你能說這不是你們用的手段嗎?封住了新聞媒體的嘴,你就能掩蓋違法的事實嘛?你覺得作為政府機關的領導者,這是你應該做的嗎?敢于面對,敢于擔當,作 為一個主管局長,在面對這種“危機”的時候,是不是應該給公眾一個更加全面的“解釋”呢?
“權力意味著責任,有責任就要有所擔當。”這應該當權者就應該明白的道理,而作為吳湞局長做為藥監(jiān)局的主管領導,對企業(yè)生死不負責任,對手下所犯錯誤 不擔當反而掩蓋,這難道不是一種腐敗?筆者想問問吳湞局長,這種五年都沒有音信的批簽發(fā),你還能給出什么樣的借口,難道你還能用“負責任”來抵賴嗎?轉 載:http://www.chinajilin.com.cn/news/content/2014-08/28/content_3386257.htm
原文鏈接:中國網地產http://house.china.com.cn/zaozhuang/view/747607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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